2006年1月11日,辽阳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端掉了位于白塔区徐往子村二组一出租民房及其菜窖内的一处加工病死猪的黑窝点。执法人员在现场查扣病死整猪55头,猪皮138张,猪头26个,分解肉块500余斤,用于运送市场死猪肉的农用三轮车1台,手推三轮车1辆,用于储存病死猪肉的冰柜1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春庄于2005年11月份在白塔区徐往子村二组租用民房及其菜窖作为窝点,在附近农村拾捡或廉价购买病死猪进行储存,利用夜间对这些病死猪进行肢解,加工对外销售。查扣的死猪肉经市动检部门的检疫,含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大肠杆菌和巴氏杆菌,动检部门结论:"食用本病死猪肉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张春庄的行为严重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辽阳市工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张春庄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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