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本溪市工商局依法对韩某无照加工假冒刀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经查,当事人韩某于2004年6月购入包装机等设备,租用民宅生产假冒红吉列、剑鱼、飞鹰、兰吉列、犀牛等系列"吉列"刀片,共生产假刀片143万片。其中销售假冒刀片17万片,库存假刀片197箱126万片。2004年底被本溪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
本溪市工商局依法责令韩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没收、销毁侵权商标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原材料;并处罚款10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