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邢女士于2002年3月31日在盘锦市正大电器商行购买一台TCL王牌电视机,厂家承诺整机三包期是三年。2002年6月8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因性能故障已维修三次,3月22日这一天消费者来盘锦市工商局12315中心咨询这种情况能否换货。12315中心了解到,每次维修,作为维修方的兴隆台区丁锐家电维修部只提供一张服务卡,不提供维修记录。另外销售商已停业,维修部又以厂家规定三次维修不是同一故障为由,拒绝联系厂家换货。商家停业,厂家又不在盘锦,按规定,这已经超出了12315的受理范围,但看到邢女士一脸无助的样子,12315答应帮她试试看。这一天距离三年的保修期只差九天,超过保修期,无论是修理者还是厂家都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时间就是消费者的笑脸,12315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维修方丁锐家电,第二次终于找到该负责人,在为其讲解部分商品三包规定后,他们为消费者补齐了维修记录。3月23日12315中心将消费者的申诉内容和维修记录、购货凭证以传真的方式移交TCL厂家所在地的广东省惠州市消协。3月25日惠州市消协反馈:TCL总部已责成鞍山市经营部为消费者更换TCL AT29211A型号电视机(新款)。4月底邢女士收到了新款电视机,并给12315中心送来了一面锦旗。
点评:商品的三包规定是消费者享有修、换、退的法律依据,而在生活消费中,精明的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具体的三包规定而拖延予以解决。消费者要报管好有关购买凭证,维修的要保管好维修记录,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商机关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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